我市出臺《黨內關愛資金管理辦法》
近日,我市印發《仙桃市黨內關愛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明確符合七類情形的困難黨員,可獲得3000元/人到2萬元/人不等的關愛資金幫扶。
市黨內關愛資金(以下簡稱“關愛資金”)是由市委組織部、市紅十字會發起成立并負責運行管理。管理辦法共18條,明確了我市黨內關愛資金來源黨費劃撥、財政支持、自愿捐助和增值收入,主要用于關愛幫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害和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黨員,以及因公傷殘黨員,因公殉職、犧牲黨員的家屬等。
符合條件的黨員及其家屬均可向黨員所在基層黨組織提出黨內關愛資金幫扶申請。黨員本人因患重病,個人年度自負醫藥費(不含按政策規定可報銷的個人自付部分)2萬元以上,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一般按自負超過2萬元部分費用的10%給予幫扶,累計不超過2萬元;因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黨員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幫扶金額一般為5000元;沒有固定收入的黨員配偶或者直系親屬因患重病,年度自負醫藥費在2萬元以上,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一般按自負超過2萬元部分費用的10%給予幫扶,累計不超過1萬元;因年老體弱無固定收入來源、家庭成員遭受重大變故、子女考上大學承擔入學費用等情況,長期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幫扶金額一般為3000元;因公殉職或因見義勇為犧牲黨員的家屬,幫扶金額一般為2萬元;因公或見義勇為導致二級及以上傷殘的黨員,幫扶金額一般為1萬元;其他經認定需要及時進行幫扶救助的黨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幫扶金額。同時滿足多項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申報。同一申請人、同一事由原則上每3年只能申報1次。
我市將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完善黨內關愛資金關愛對象檔案,確保黨內關愛資金落到實處。(記者 謝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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